设立“高净值人士管理局”?“金税四期”对双高人群的监管与应对建议!
  • 作者:啄木鸟财税
  • 发表时间:2022-11-28

金税四期年底建成,即将上线,它对双高人群有什么影响呢?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和防范?


01

子虚乌有的“高净值人士管理局”

11月初,网上沸沸扬扬的流传税务总局成立了“高净值人士管理局”,并对高净值人群展开了专项稽查活动。到底是真是假呢?

首先,总局内设机构都是以“司”命名,断然不会再有以“局”命名的处室;

其次,即使是国务院下设机构,也不可能悄无声息的突然出现;

最后,我们在总局官网并没有看到任何关于“高净值人士管理局”的消息。

所以说,这个“高净值人士管理局”纯属子虚乌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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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任何事情不会空穴来风,为什么会出现“高净值人士管理局”这一说呢?大概率是与今年9月22日,海南省开展对“双高”人群的抽查工作这件事情有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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并且伴随着“金税四期”年底建成这一说法,加上而很多知名人士频繁被曝出偷税漏税,再次把“高净值高收入人群”推到了风口浪尖上。

其实就目前的相关政策来看,主要还是针对高收入人群,比如18年主要聚焦了影视行业高收入人群,21年聚焦到文娱行业、网红主播以及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等事项上。而针对高净值人群的明确规定,除了22年海南省这一举措,并没有太大风浪,但是不可否认的是,“高净值人士”被重点检查是迟早的事情


02

何为“高净值人士”

说了这么多,那什么是“高净值人士”呢?

纵观我国税法及其他的法律规定,并没有明确高收入或者高净值的标准。这里我们可以参考招商银行联合贝恩公司在北京发布了《2021中国私人财富报告》中对于“高净值人群”的定义:可投资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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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此处是不包括自住房产价值,相对来说水分少一点。


03

政策收紧!“金税四期”

“一人式档案”即将全面建成

9月22日,王军局长在“一带一路”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上的发言中,除了提到“金税四期”将于年底完成这个重磅消息外,还提到了“一人式档案”:

搭建个人所得税信息云平台,将来自不同部门的纳税人身份、单位、家庭、个人收入等数据一体融合,建成全国个人纳税人 “一人式档案”。实现了从“人找数”填报到“数找人”确认的转变。

“一人式档案”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呢?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:

(1)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,一个纳税人有一个唯一的、终身不变的纳税人识别号(对自然人来说就是身份证号)。

(2)帮助纳税人实现线上办理,提高纳税人的办税效率。

(3)税务部门内部信息统一起来,同时,在金税四期推行之下,税务部门和其他部门实现信息共享。

(4)规范企业、个人之间的现金交易,加强监管。争取在各个交易流程留痕,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监测水平,逐步建成自然人税 费信息“一人式”智能归集。

简单来说,方便纳税人,同时,监管更加严格!

除此之外,某地税局也发布了《自然人税收应用平台四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》,剑指高收入和高净值人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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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

抓紧自查!

“双高”人群5大涉税风险

就目前政策来看,未来必是“严征管”的趋势。在此,小编给大家总结了“双高”人群最常见的5大风险,抓紧自查吧!

1、股权转让不申报,或者虚假申报

中办、国办印发的《意见》中,就明确将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行为列为重点关注的8大领域之一。

2、阴阳合同、现金收款等方式隐匿收入

范冰冰、郑爽等偷逃税案,都是利用阴阳合同。而对“阴阳合同”的监管,也被列为了2022年税务稽查的重中之重。阴阳合同虽然将部分收入隐匿,但是由于“银税互联”,税务机关很容易就能掌握银行流水交易,是不是“阴阳合同”显而易见。

3、利用灵活用工、税收洼地等逃避税款

部分企业利用“灵活用工”的方式给个人发工资,实则是利用虚开发票等形式偷税漏税。目前国家政策收紧,以前的“合理避税”到现在来看就是“偷税漏税”。

4、冒用他人信息拆分收入

最简单粗暴的“税筹”方式,一旦触碰到双方利益,除了税收风险,还很容易引起民事纠纷。

5、转变收入性质

包括了将个人收入转为公司收入、劳务报酬/工资薪金转为经营所得、个人收入转为隐形福利等方式,随着金税四期大数据时代的来临,税务机关征管手段不断升级,税务机关可以实时取得纳税人全方位的涉税信息,通过数据对比,很容易发现其中的猫腻。



05

给“双高”人群的6点建议

在“金税四期”如此严征管的趋势下,双高人员应该何去何从?如何降低税收风险呢?在此,小编整理了6条建议:

1、在日常的经营和交易中,一定要注意业务的合法合规,应当纳税的要及时申报缴纳

2、进行税收筹划,更要关注业务的真实性,不能打着“税收筹划”的名义做着“偷税漏税”的勾当;

3、进行重大问题决策时,务必进行相关的税务风险分析

4、积极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,尤其是对于某些政策模糊不清的时候,最好的办法就是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

5、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对税局处罚有争议的,一定要提起行政复议,复议不行的,要果断向法院进行诉讼;

6、再好的税收筹划,不如充分利用好国家推出的各种税收优惠

注:本文由梅松讲税出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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